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3月21日,某媒體刊登了《衛生部將頒布抗生素應用指南遏制濫用抗生素》一文,有些網站也加以轉載。實際上,2004年8月,衛生部就已發布實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關于施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通知
衛醫發〔2004〕2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各軍區、各軍兵種聯(后)勤部衛生部,總參三部后勤部衛生處、總參管理保障部、總政直工部、總裝后勤部衛生局,武警部隊后勤部衛生部:
為推動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后衛生部共同委托中華醫學會會同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和中國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制訂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現予發布施行。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在執行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地方及時向中華醫學會反映,軍隊向全軍藥學專業委員會反映。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總后衛生部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