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生部6月28日對安徽省泗縣大莊鎮違法開展群體性預防接種事件予以通報:要求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要求各地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強預防接種工作的管理,規范預防接種行為,保證預防接種安全,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近日,安徽省泗縣大莊鎮防保所未經批準,擅自組織數名鄉村醫生,對該鎮19所中小學的2500多名學生接種甲肝疫苗,部分學生接種疫苗后出現不良反應。事件發生后,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在當地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初步調查,這是一起嚴重違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從不正規渠道購進疫苗,擅自開展群體性預防接種的事件。
通報要求,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衛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開展預防接種工作。同時,根據傳染病監測和預警信息,為預防、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需要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必須嚴格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組織開展接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必須從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疫苗生產企業和疫苗批發企業購進疫苗。在購進疫苗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索取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并保存備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對采購的疫苗進行妥善儲存、運輸和管理,保證疫苗質量。
通報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實施預防接種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實施預防接種時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對所要接種的疫苗認真進行核對,防止預防接種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