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婦社發[2005]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衛生局:
為了貫徹黨的十六大關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國家健康促進行動規劃框架》,以及當前國際國內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發展和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需要,在組織農村、城市社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學校、醫院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七個方面健康促進應用性研究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全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綱要(2005―2010年)》,以規范和指導全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開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研究部署,加強領導,科學管理,貫徹執行。有關實施情況報衛生部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