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衛生部等5部委《關于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建立、健全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在職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衛生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服務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暫行規定》,以規范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工作的管理,適應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和農民醫療衛生保健需求不斷提高的需要。現將《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