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1985年6月7日)
【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5-06-07
【生效日期】1985-06-0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衛生局《關于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公費醫療是黨和政府保障廣大干部職工健康的一項福利制度,自實行以來,對廣大干部職工防病治病、提高健康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各有關部門和醫療單位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但由于公費醫療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弊病,浪費現象嚴重,近幾年來公費醫療經費大幅度超支,不僅影響了廣大干部職工的防病治病,而且增加了財政上的困難。因此,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重要性,教育干部職工珍惜黨和國家給予的福利待遇,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公費醫療管理部門、享受公費醫療的單位和醫療單位,要在更好地保障干部職工防病治病和合理使用公費醫療經費的前提下,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認真實行責任制,盡快改變管理松馳、醫療經費連年超支的狀況。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工資制度改革的進行,經費醫療管理還需要不斷加強和完善,望各單位積極提出建議,并將這次改革和加強經費醫療管理的情況報市公費醫療辦公室。
青島市衛生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報告
多年來,我市在公費醫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這對廣大干部職工防病治病,提高健康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目前公費醫療經費超支過多,問題比較突出。據統計,一九七九年超支二十七萬三千元,人均開支三十六元二角九分;一九八0年超支五十一萬七千元,人均開支四十元一角;一九八一年超支七十三萬元,人均開支四十四元八角七分;一九八二年超支一百二十三萬九千元,人均開支五十三元七角九分;一九八四年超支二百七十五萬七千元,人均開支七十九元零一分;每年平均遞增百分之十六點八。今年如再不加強管理,將超支更多。
經調查,公費醫療超支的主要原因有:干部年齡老化,離退休人員增多;新診斷技術的運用和新藥不斷增加;公費醫療定額標準偏低;管理不善,不正之風比較嚴重。其中管理不善方面的問題較為突出:一是管理體制存在弊端。我市現行公費醫療管理辦法是“全額包干”到享受公費醫療的單位,結余歸己,超支由國家負擔。這實際上是吃國家的大鍋飯,不利于調動各方面加強管理、節省開支的積極性。二是管理機構不健全。市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在“文革”期間被沖垮,至今仍未恢復,市公費醫療辦公室目前不健全,只能維持日常事務性工作,公費醫療管理中的許多重大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三是管理松弛,漏洞較大。通過調查發現,由于管理松馳,報銷制度不嚴,不正之風比較嚴重。有些人讓親友利用記帳單冒名看病取藥;有些醫務人員不堅持醫療原則,濫開“人情方”“關系方”,借此拉關系、搞交易;有的醫療單位為增加收入,有意選購用旅行杯、糖果盒、花瓶等包裝的貴重藥品;個別醫療單位甚至將化妝品、副食品、煙、酒、糖、茶等賣給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并出具藥費報銷單據。上述情況說明,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勢在必行。
為保障廣大干部職工防病治病和節省公費醫療經費開支,特提出以下改革和加強管理的意見: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公費醫療管理機構。建議盡快成立市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由分管的副市長任主任,有關部門的負責人任副主任和委員負責研究解決公費醫療管理的重大問題。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即現市公費醫療辦公室),負責日常業務工作。
二、改革管理辦法,實行分級責任制。(1)提高公費醫療定額標準,由每人每年三十元提高到五十六元。(2)市公費醫療辦公室對市屬單位實行門診包干、住院統管,門診包干費中開支,中央、省駐青單位,按原定額標準大包干,結余留用,超支不補。(3)各享受公費醫療的單位在制定管理辦法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建立責任制。門診費是否與個人適當掛鉤,可酌情自定,但不得把公費醫療經費全部包給個人。為便于交流經驗,請各單位將具體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和市公費醫療辦公室。
三、改革現行結算報銷制度。現行用記帳結算報銷的辦法弊病多,漏洞大,必須改革。今后除一類保健干部和民政局管理的退休職工以及實行住院統管的患者使用特別記帳單外,其余人員門診就診一律改為支付現金,憑醫療單位的收據報銷。
四、重新換發公費醫療證,整頓享受公費醫療的范圍。不應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人員,一律不得享受公費醫療。適當調整就醫點,按就近就醫的原則安排醫療點,對無力承擔公費醫療任務的醫療點予以撤銷。
五、重申現行有關醫藥費、體檢等方面的報銷規定,嚴格執行“自費”范圍。
六、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對做出優異成績的管理人員和一貫堅持醫療原則的醫務人員,要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對于失職的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和處罰。
七、一、二類保健人員的保健辦法,仍按青發〔1981〕90號文件《關于加強老干部、科技人員醫療工作的試行辦法》執行。
關于改革和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實施細則,由市公費醫療辦公室根據上述原則制定,并下發試行。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單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