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30 共4頁
安徽省衛生廳、人事廳
皖衛人〔2006〕93號
關于印發《安徽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
各市衛生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修訂的《安徽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試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職稱 高級 評審標準 條件 通知
抄報:衛生部、人事部
安徽省衛生廳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印 印500份
安徽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
(試 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我省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促進衛生機構專業技術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根據國家和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衛生工作實際和崗位要求,制定本標準條件。
第二條 安徽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為主任醫(藥、護、技)師和副主任醫(藥、護、技)師。
第三條 對符合本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通過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具備承擔相應崗位工作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四條 對在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等條件限制,破格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五條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經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衛生機構中已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與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類別相同的醫療、預防、藥學、護理、醫技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仍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第六條 已取得非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符合本標準條件的,可根據工作需要申報評審衛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第三章 基本條件
第七條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本專業工作,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八條 積極承擔醫療、衛生、教學、科研等工作任務,團結協作,學風端正,任期內年度考核或任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條 取得國家衛生部、人事部頒發的相關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第四章 申報條件
第十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主任醫(藥、護、技)師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副主任醫(藥、護、技)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二)副主任醫(藥、護、技)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后,取得主治(管)醫(藥、護、技)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3)獲得大學??茖W歷(含符合省衛生廳、省人事局衛人〔1992〕206號文件規定的中醫藥師承人員)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主管醫(藥、技)師資格滿7年。
(4)獲得護理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護理工作滿15年,取得主管護師資格滿7年。
第十一條 外語(醫古文)、計算機、繼續教育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省組織的醫古文)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或符合有關免試條件。
(二)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安徽省人事廳統一印發的《安徽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