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0-29 共1頁
職業描述:公共衛生醫師
運用預防醫學理論和技術,進行衛生防病和公共衛生監督監測的專業人員。
包括下列職業:
流行病學醫師
運用預防醫學[理論和流行病學方法,掌握疾病的分布規律,分析疾病的分布原因,提出疾病預防和控制的對策,參與預防和控制措施實施與評價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監測疾病,進行流行病現場調查處理;(2)探討病因學與危險因素,研究干預措施;(3)進行預防接種與化學預防;(4)進行消毒、殺蟲和滅鼠的技術指導;(5)指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危險因素的干預;(6)在高危人群中查治疾病;(7)依法進行疾病控制中的公共衛生監督管理。
營養與食品衛生醫師
從事衛生監測、監督,保證食品衛生質量,指導人群營養、改善膳食結構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食品衛生質量進行檢查、監測、監督;(2)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監督;(3)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和定期的身體檢查;(4)對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食品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5)調查、研究人群營養,指導改善膳食結構。
環境衛生醫師
運用環境衛生學基本理論和技術,分析生活環境中各種因素對機體有利和有害作用的相互關系,進行衛生學調查、監測與評價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居住環境及化妝品進行衛生調查、檢測與評價;(2)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等污染事故;(3)研究環境污染對公眾健康的影響;(4)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審查;(5)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6)完成衛生行政部門賦予的環境衛生監督監測任務。
職業病醫師
從事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診斷、鑒別診斷及治療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詢問病人病史和職業史,并進行檢查;(2)協助或配合勞動(職業)衛生醫師進行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3)提出體檢、化驗和輔助檢查內容、項目并指導實施;(4)根據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實驗室檢查、臨床表現、病史診療方案并實施;(5)制定診療方案并實施;(6)作出治療轉歸結論和勞動能力鑒定意見;(7)提出康復、療養和勞保待遇建議。
勞動(職業)衛生醫師
從事職業危害因素控制、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勞動環境、勞動條件和勞動過程中職業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2)建立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和工人健康檔案;(3)開展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4)對勞動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衛生監測管理并提出控制措施;(5)對勞動者進行就業前職業性健康檢查和就業后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根據健康檢查結果,確定就業適應范圍,提出診療和休養建議;(6)對勞動場所的衛生狀況作出評價意見;(7)參與職業中毒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放射衛生醫師
從事勞動條件和生活環境中放射因素與人群健康的關系研究,并依法進行衛生監督,改善放射衛生條件和預防放射有害效應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據放射衛生防護法規,對有關單位、場所、人員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學評價;(2)與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放射事故,采取控制措施;(3)與有關部門協同對環境放射性污染進行監測和衛生學評價;(4)接受衛生行政部門指派,承擔放射衛生監督、監測工作;(5)結合放射衛生工作實際,進行放射衛生與防護的研究。
兒少和學校衛生醫師
從事兒童青少年的機體與教育、教養、生活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和影響兒童青少年身心發育因素的研究,提出衛生要求的措施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調查研究兒童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生長發育規律與特點及其影響因素;(2)進行學生常見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擴建校舍的選址、設計實行衛生監督;(4)對學校內影響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勞動環境、食品等方面的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實行衛生監督;(5)對學生使用的文具、娛樂器具、保健用品實行衛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