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1-16 共1頁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及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639號),201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5月17、18、24、25日舉行。為確保我市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順利進行,現將考試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預報名和各考點、報名點現場確認的方式。
(一)網報時間:2014年1月8-25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打印《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
(二)現場確認審核時間及地址:
1.各縣(市、區)衛生局負責本轄區考生的現場確認審核及資料整理工作。具體確認時間請考生咨詢各縣衛生局。。
2.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考生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年1月22日到梅州市梅江一路38號市醫藥科學研究所,現場確認審核。
請考生留意所在報名點的公告,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視為無效。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 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 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 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申報者所提交的復印件由各報名點驗證簽名,并加蓋人事股(科)室公章(市直報名點由申報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章)。
(二)報名材料按如下順序一起裝訂(所有資料裝訂成一份)。
1、《201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說明(1).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制訂要求。(把握相片質量關,要清晰,證件照,白底)
2、考生本人畢業證書(持外省中專學歷報考的考生應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鑒定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說明:(1).該畢業證書復印件內容應與“申請表”上所填畢業信息一致,如畢業學校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所蓋公章一致,舉例:畢業證為“第一軍醫大學”(現已更名為“南方醫科大學”),“申請表”仍應填第一軍醫大學。
(2). 專升本學歷應同時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如專升本2年制應同時交專科學歷)。
(3).考生提交的若為自考辦發放的《中專自考畢業證書》,應同時提交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書。
(4). 持軍隊學歷報考的地方考生應同時提交:a.復員或轉業軍人,原就讀時為軍人身份,應提交復員證/轉業證復印件;b.大專及以下學歷,現學歷證書上有地方教育部門鋼印的,應提交原入學時省教育有關部門已審核過的招生計劃;c.本科及以上學歷,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
(5). 有學位證書的將證書復印在畢業證書背面。
3、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說明: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臺、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不含戶口本)
(2). 港澳臺考生須同時提交其在港澳臺本地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內。(遺失須有臨時身份證及回執且在有效期內)
(4).身份證須復印正反面應在同一版面。